西藏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 逐一研判限期办结
“该干部之前被举报过几次,但问题线索都比较笼统,难以查证,因此都采取了函询方式。这次线索反映问题很具体、指向较明确、可查性较高,我们准备进行初步核实……”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举行问题线索分析处置会,与会人员对近期受理的56件问题线索逐一进行分析研判。
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定期组织召开问题线索分析会,会前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会上各承办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问题线索处置建议,委领导轮流发表意见,集中进行分析讨论,精准提出处置建议,确定处置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对包括信访室归口受理的问题线索类检举控告和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受理的问题线索来源及受理、管理及分办、处置和特殊情形办理等进行细化,确保问题线索处置保密规范、科学高效。
“办法明确问题线索处置不得拖延积压,分办流转、研究处置建议、确定处置方式等工作应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通过实地查访、查阅档案材料、驻点值班等方式,实现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全过程监督。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案数、处分人数分别增长21.6%、25%。(通讯员 邓青 索朗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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