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成泽)2018年10月31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赵某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2015年年初沈某玉赵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向其送达报告财产令后,赵某拒不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法院对其名下一套房产进行查封评估拍卖,在二拍流拍后法院裁定房屋以物抵债给申请人沈某、法院多次责令赵某搬出,赵某不仅不搬离还将乡下年迈的父亲安置其中,在执行干警腾房过程中拒不配合并口头辱骂执行人员,赵某父亲还将执行法官胳膊咬伤。在执行法官释明其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律后,赵某及亲属仍公然对抗执行,执行法官收集赵某拒执证据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案卷后决定对赵某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
此次是呼图壁县人民法院首次对被执行人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不仅树立了法律的公信力,打击了“老赖”嚣张的气焰,也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撑起了腰杆,基本达到了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发挥尖刀作用。
今年以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一方面采取罚款、拘留、限制消费、征信系统记录、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强制措施;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法院加强执行、保障民生的实际成果,全方位展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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